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政策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9-16     来源:国家林草局网站
字体大小: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发字〔202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林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国全覆盖,我局制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服务热线:400-003-0039

主办单位:华中企信(北京)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华中企信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京ICP备202100255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