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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将科研诚信管理纳入科技管理全过程

日期:2020-11-24     来源: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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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研领域诚信管理,提高廊坊市科研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诚信意识与信用水平,2020年7月廊坊市科技局出台了《廊坊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并将科研诚信管理纳入科技管理的全过程。

  科研诚信管理对象包括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评估专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等法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今后市科技局将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对科研诚信管理对象在项目申报、执行、验收等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发生科研不端、违规、违纪或违法,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享受市级科技奖励政策、申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等方面开展惩戒。

  在2020年廊坊市第二批自筹资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中,首次将科研诚信承诺纳入科研项目初审环节,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填写《廊坊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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