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自律规约
为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提高协会诚信服务水平,本协会向全体会员和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协会章程各项条款,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条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服从上级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上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执纪监督。
第三条 严格执行“对内依章程、对外依法规”的服务和收费原则,不随意设立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服务和收费项目,不向会员乱摊派、乱收费,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按时向全体会员单位公开法人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大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向会员单位公开的其他信息,自觉接受全体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五条 积极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不强制企业入会、不强行服务、不搞乱评比、不搞乱培训、不搞乱表彰,不超出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第六条 完善人事、财务、档案、资产、活动管理、机构管理等协会内部规章制度,诚信履职,诚信收费,诚信服务,自觉接受全体会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规约经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2018年2月27日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审议通过,报民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协会官网向社会发布公示。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