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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建设局三措并举强监管 规范房产中介市场秩序

日期:2020-11-03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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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长兴县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长兴县三措并举对中介行业重拳出击,全力净化中介执法乱象,着力打造一批消费者认可的“放心中介”。

  构筑“高压线”,解决“不好管”问题。为解决中介管理存在的盲区和漏洞,出台《长兴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规定》,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要求、条件、流程及时效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制定并下发《关于规范长兴县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通知》、《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范本,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提高服务质量,截止目前,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153家,完成信用建库,务求整顿覆盖到位有功效。

  用好“强效剂”,解决“不到位”问题。经前期梳理,发现30余家中介机构存在变更或注销不符合备案规定要求的问题。为规范中介机构备案工作,9月初,县建设局联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全县300余家中介机构召开交易租赁规范化培训会议,解读《长兴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规定》,要求各中介机构对照《规定》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开展备案工作;强调中介机构必须明确自身法律责任,提升自身站位,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同时结合市场乱象和监管重点,迅速开展全面摸排整治,务求整治到位讲实效。

  打好“组合拳”,解决“走过场”的问题。为落实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管理责任,县建设局会同市监局、人民银行、公积金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专项行动,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梳理投诉举报等方式,重点整顿房地产经纪机构有无在经营场所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服务项目以及是否如实记录业务等内容,限期3天整改,及时开展“回头看”,以二次督导为手段,严厉追责倒逼机构认真开展整改,促进房地产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已检查中介机构40余家,务求整治落实出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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