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解读 > 

破解“信用京津冀” 协同发展难题

日期:2021-06-29     来源:《信息系统工程》期刊
字体大小:

  促进京津冀信用体系建设的密切联动,不仅可以加速资源要素流动,助力产业对接融合,同时也可以提高综合治理水平,惠及三地社会生活,进一步增强京津冀协调发展。

  但是鉴于信用体系建设本身的复杂性,“条块分割”所导致的“信用分割”,地方利益诉求明显而共同利益难以平衡等原因,京津冀信用体系协同发展的进程中存在信用标准不统一、深入联动不足、信用社会氛围有待加强等诸多问题。 

  长三角地区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的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其信用发展一直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可以说“信用长三角”已经成为国内区域信用协同建设的一张重要名片。

  当前“信用长三角”制度相对健全、数据有序互通、奖惩积极联动、市场供给充分。本文立足于分析在“信用长三角”建设中可以作为适行区域信用协同发展的经验做法,以此作为京津冀当前信用协同建设的重要参照,解决目前遇到的主要难点。

  京津冀信用体系协同发展的主要难点 

  一、政策的实施细则尚不完善 

  2015年,北京市经信委、天津市发改委、河北省发改委会同相关责任单位与部门签订《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框架协议》,自此京津冀信用协同发展进入崭新的探索与试点阶段。

  通过整合京津冀目前签署的政策文件(见表1),可以看出主要集中在纲领性文件和重点领域联合监管文件上,着重强调了整体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但对于信用标准与技术规范、信用市场服务、信用信息安全等方面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还未形成相对一致的实施细则。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服务热线:400-003-0039

主办单位:华中企信(北京)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华中企信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京ICP备202100255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