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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农安信用体系建设驶入“快车道”

日期:2020-12-17     来源:象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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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象山县曾经有10多家农产品生产主体因农产品用药不规范,或者药物残留超标等因素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而即将过去的2020年象山县列入该名单的生产主体只剩下1家。由此可见,诚信自律而守持农安信用,已成为象山县农产品生产主体的从业主流,“我要安全”渐入人心。

  长期以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一边面临着融资难、项目资源分配少、政策优惠够不着等关键问题,一边又肩负着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个重大使命。从2017年象山县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后,“农安信用”渐成“香馍馍”,从一系列优惠政策制定到金融支持都与它挂钩,一个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在象山县应运而生,并逐渐促成了经营主体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

  农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将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主体的“一举一动”都纳入到信用等级评定中来。于是,象山县在全县范围内设置公共信用、检验检测、社会监督等信用评价指标,制定信用等级评分细则,对农业生产主体开展ABCD四个等级信用评定,并将生产主体信用等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2020年,全县申报参加信用等级评定的生产主体531家,最终评定A级115家、B级346家、C级69家、D级1家。

  信用等级的评定,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主体的金融“授信”。象山甬红果蔬有限公司因为连续三年被评为信用A级农业企业,在县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授信额度从30万元提升到200万元,贷款年利率从7.2%下降到4.8%。今年全县共有115家生产主体列入农安信用激励名单,30家经营主体享受到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的优惠,涉贷金额达2900万元。而对信用信息记录严重不良的,则阻断其信贷渠道,倒逼生产主体加强自律。

  此外,象山县还搭建起“智慧农安”监管平台,农业生产主体接受常态化“市—县—镇三级巡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急处置以及追溯管理等数据实现互联互通。目前,全县共有734家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监管平台,形成了信息可共享、源头可追溯、数据可定位、风险可防范的现代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网格体系。像前端农药购买、生产过程用药、上市农产品药物残留等,都可以“在线”实现监测和控制。传统的“人盯人”监管已经向线上智慧监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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