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布关于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新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2〕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5月16日正式印发,《实施意见》从内部、外部两个方面明确了全省各地、各部门的数据归集职责,并拓展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具有四个方面的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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