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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房地产行业诚信分值进行重置(暨2020年度评定)的通知

日期:2020-12-31     来源:佛山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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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规范、持续发展,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诚信管理办法),我局将按照既定规则,对各房地产行业企业的诚信分值在现行系统进行统一重置(暨2020年度评定)。此次重置完成后,相关数据将在后台移至新的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活动的房地产行业企业,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四类企业。

  二、评定周期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评定规则

  根据诚信管理办法中的《房地产行业信用计分规则及标准》:

  (一)房地产开发、经纪、价格评估企业(机构)

  2021年度初始诚信分值 = 2020年末诚信分值×20% + 2020年末行业自律分值×20% + 60

  (二)物业服务企业

  2021年度初始诚信分值 = 2020年末诚信分值×20% + 2020年末行业自律分值×15% + 2020年度业主满意度测评分值(按项目加权平均)×15% + 50

  四、评定工作安排

  (一)各房地产行业企业主体登录诚信系统更新相关信息(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平台网址:https://fdccx.fszj.foshan.gov.cn/fszz/web/index.do)

  1.更新诚信档案信息。请各房地产行业企业主体对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资质证书信息、项目信息等进行更新,需要提交变更申请的,请及时提交,确保诚信系统中显示最新资料。物业服务企业无实际在管项目的,无须录入项目信息。

  2.提交诚信加分申请。企业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记分规则及标准》中的“计分标准”,核查2020年度符合诚信加分标准的事项并提交加分申请。已超出单项封顶分数的,请勿提交;同一事项已通过审核的请勿重复提交。

  3.完善加入协会情况。已加入行业协会的企业务必登录诚信系统完善加入协会情况,提交申请后请按网站公示的联系方式告知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尽快审核通过,以便获得2020年度行业自律分值。已完善的企业无须重复申请。

  4.提交自律加分申请。企业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自律评分评定办法》(试行)第五条“评分标准”,核查2020年度参与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且符合自律加分标准的,可提起自律加分申请。已超出单项封顶分数的,请勿再针对该单项提交;同一事项已通过审核的请勿重复提交。

  5.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业主满意度测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佛建管〔2012〕55号)对在管项目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活动,并务必登录诚信系统提交在管项目2020年度业主满意度测评结果。业主满意度测评开展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二)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审核房地产行业企业提交事项(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核查各房地产行业企业主体提交的各类申请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对相关环节要集体负责、层级审批把关,确保公平公正,有关加分事项要及时在诚信平台进行公示。

  (三)网站技术部门进行系统维护,并按规则完成重置(评定)工作(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0日)

  1.自2021年1月1日起,“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维护,并按规则完成重置。期间,系统暂停使用。

  2.自2021年1月21日起,“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停止使用,原系统相关数据将整体迁移至“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请各房地产企业提前登陆新系统熟悉有关功能,以便在新系统启用后检查企业信息(平台网址:fwjy.fszj.foshan.gov.cn/shengting/#/org/login,账号及密码与旧系统一致)

  (四)房地产行业企业对2021年房地产行业诚信得分重置(暨2020年度评定)结果询异(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19日)

  自2021年1月21日起,所有房地产行业诚信业务将在新系统办理。各房地产行业企业可登录系统核查信用信息及诚信分值(具体核查指引将在系统及诚信事项QQ交流群另行发布)。请各房地产企业密切关注并按文件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提交异议申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房地产行业企业务必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为2020年内发生。如查证企业提交虚假信息属实的,将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记分规则及标准》,按每份材料扣减20分进行处理。

  (二)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谨慎严谨,避免出现权利寻租等情况。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惩戒。

  (三)鉴于此次分值重置后将进行新旧系统切换,请各房地产行业企业对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及分值进行截图留存,以便核对。

  (四)操作中如有疑问,请向有关部门咨询:

  1.关于“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使用问题(旧系统):金政技术姚工,联系电话:82326766。

  2.关于“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新系统)使用问题: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温工,成都房联云码窦工,联系电话:83201081。

  3.诚信事项QQ交流群: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机构、价格评估企业诚信交流群:QQ群名称:佛山房地产诚信交流,QQ群号: 249342199;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交流群:QQ群名称:佛山物业企业诚信交流,QQ群号:167963321。请各房地产行业企业根据企业类型加入对应的交流群。

  4.请各区局将本通知下发至各房地产行业企业,请各行业协会通知各会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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