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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刘彪慈善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日期:2021-10-15     来源: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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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民政部依法对刘彪慈善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查,刘彪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为0;将基金会大额资金出借给企业,借款及利息一直未收回,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以及《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二部分第(五)项的有关规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民政部对该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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